2023年7月17日在網(wǎng)上公示,重慶市南岸區(qū)民政局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南民發(fā)〔2018〕14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xiàn)將政策有關內(nèi)容作如下解讀。
一、政策背景
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構建“精準、便捷、靈活、高效”的社會救助體系。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14〕47號),堅持“應救盡救,適度救助”,“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使城鄉(xiāng)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都能得到有效保障,兜住底線。重慶市政府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發(fā)〔2015〕16號)、重慶市民政局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完善臨時救助工作的指導意見》(渝民發(fā)〔2017〕60號),精細化救助對象分類、統(tǒng)一救助準則,增強救助管理的嚴格性,確保有困難的群眾都能求助有門,并按規(guī)定得到及時救助。為落實“兜底線、織密網(wǎng)、建機制”工作要求,更有效地應對群眾面臨的突發(fā)性、緊迫性、臨時性的生活難題,結(jié)合我區(qū)實際,研究制定了本《實施意見》。2024年1-8月,我區(qū)對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qū)е禄旧钕萑肜Ь?,共救助?67人,救助金額315.32萬元。
二、工作目標
對臨時救助申請審批流程進行調(diào)整優(yōu)化,妥善解決城鄉(xiāng)群眾突發(fā)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提高臨時救助工作實效。
三、救助范圍
符合南岸區(qū)民政局、南岸區(qū)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南民發(fā)〔2018〕14號)規(guī)定的,持有本區(qū)戶籍或?qū)嶋H居住生活在本區(qū)境內(nèi)的居民,因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qū)е禄旧钕萑肜Ь?,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具體救助對象可分為
四類:
A類:特困人員、孤兒;
B類: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C類: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鄉(xiāng)低保標準2倍(含2倍)的低收入家庭或個人;
D類:其他家庭或個人。
四、救助標準
1.醫(yī)療困難臨時救助。
救助對象 |
救助內(nèi)容 |
救助標準 | |
①重特大疾病救助 | |||
A類 |
一年內(nèi)因家庭成員或個人身患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導致醫(yī)療支出過大,在獲得各類賠償補償、保險支付、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后其基本生活仍難以維持,暫無自救能力 |
自付費用(指扣除各類賠償補償、保險支付、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后,家庭或個人承擔的費用,下同)達到300元 |
超過部分給予不低于90%的救助,封頂線50000元 |
B類 |
自付費用達到3000元 |
超過部分按自付費用的50%給予救助,封頂線40000元 | |
C類 |
自付費用達到10000元 |
超過部分按自付費用的40%給予救助,封頂線30000元 | |
D類 |
自付費用在20000元以上 |
按10%給予救助,封頂線10000元 | |
注:上述四類家庭或個人自付費用未達到區(qū)民政救助起付線,由各街鎮(zhèn)視情確定救助標準,每月將救助情況報區(qū)民政局。 | |||
②長期維持基本醫(yī)療救助 | |||
A類 |
因身患重特大慢性疾病,需要長期維持院外治療的 |
每年按城市低保標準給予患者本人不超過12個月的救助 | |
B類 | |||
C類 |
每年按城市低保標準給予患者本人不超過6個月的救助 |
救助對象 |
救助內(nèi)容 |
救助標準 |
A類 |
因家庭或個人遭受重特大災害、重特大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災害傷害或重大財產(chǎn)損失,導致基本生活出現(xiàn)嚴重困難且難以為繼,需特別救助的 |
按城市低保標準給予不超過36個月的救助 |
B類 |
按城市低保標準給予不超過18個月的救助 | |
C類 |
按城市低保標準給予不超過6個月的救助 | |
D類 |
由各街鎮(zhèn)視情確定救助標準 |
救助對象 |
救助內(nèi)容 |
救助標準 |
A類 |
家庭成員或個人接受非義務教育,生活必需支出增加,超出家庭或個人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xiàn)嚴重困難且難以為繼的 |
給予不低于5000元的臨時救助 |
B類 | ||
C類 |
給予3000元的臨時救助 | |
D類 |
由各街鎮(zhèn)視情確定救助標準 |
救助對象 |
救助內(nèi)容 |
救助標準 |
A類 |
對人民群眾關注程度高,社會反映特別強烈的極度困難的,確需超過救助封頂線才能解決基本生活困難的 |
救助額不得超過該類救助封頂線的3倍 |
B類 | ||
C類 |
五、臨時救助申請流程
六、核心政策問答
(一)申請人能否以同一事由在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同時提出臨時救助申請?
答:申請人不能以同一事由在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同時提出臨時救助申請。
(二)申請臨時救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請人應按規(guī)定填寫臨時救助申請書,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屬非本地戶籍人員應提交當?shù)鼐幼∽C或?qū)嶋H居住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實申報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財產(chǎn)、家庭重大支出、遭遇困難情形和享受各種社會救助政策等證明材料,并簽字確認。因情況緊急無法在申請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街鎮(zhèn)可先行受理。
(三)是否可以多次申請臨時救助?
答:臨時救助屬一次性救助,原則上一年內(nèi)只能申請一次臨時救助。
(四)特困人員申請醫(yī)療困難臨時救助的,可以得到多少救助?
答:①為重特大疾病救助的,自付費用達到300元,超過部分給予不低于90%的救助,封頂線50000元。②為長期維持基本醫(yī)療救助的,每年按城市低保標準給予患者本人不超過12個月的救助。例如:A女士為特困人員,因重特大疾病申請臨時救助,若自付費用達到15000元,因上述政策超過部分給予不低于90%的救助,封頂線50000元。那么A女士可獲得救助為(15000-300)*90=10800元。
(五)若孩子就學困難申請臨時救助,可以得到多少救助?
答:A類、B類人員給予不低于5000元的臨時救助;C類給予3000元的臨時救助;D類由各街鎮(zhèn)視情確定救助標準。例如:陳先生是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為B類人員,他的孩子因接受非義務教育,生活必需支出增加,超出家庭或個人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xiàn)嚴重困難且難以為繼的,依據(jù)上述A類、B類人員給予不低于5000元的臨時救助。所以給陳先生的救助為不低于5000元的臨時救助。
國務院部門網(wǎng)站
地方政府網(wǎng)站
市政府部門網(wǎng)站
區(qū)(縣)政府網(wǎng)站
其他網(wǎng)站
版權所有:重慶市南岸區(qū)人民政府 主辦:重慶市南岸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
ICP備案:渝ICP備2021011583號 政府網(wǎng)站標識碼:5001080014 渝公網(wǎng)安備:50010802001142號